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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周升旗演讲——弘扬宪法精神 坚定法治信仰

作者:栾翠玉 点击次数:4002次 创建时间:2023-12-0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高一十二班王紫芸,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

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它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都产生着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宪法尊崇和维护的决心,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

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而这两者的基础,便是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的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应该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了解和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充分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第二,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里,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然而,我们常常迷失在这样海量的信息中,无法分辨其好坏。因此,我们要努力学习法律法规,以此不断增强自己的自制力与辨别力,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抵制不良文化和违法行为。 
第三,在校园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课堂上我们有发言的自由,但是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我们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在班级中,我们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我们有言论的自由,但是我们不能随意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念,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高一(12)班全体同学
2023年12月4日

升旗班级:高一(12)班
护旗班级:初一(12)班
护 旗 手:高一(12)班 高若楠 常奥

高一(12)班升旗班

初一(12)班护旗班

高一(12)班王紫芸做国旗下演讲

高一(12)班 高若楠 常奥

撰稿人:栾翠玉
审稿人:于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