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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征集评审通知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对海淀区“十三五”教育科研成果进行总结和展示,根据《海淀区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海教发〔2013〕14号)文件规定,拟开展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成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面向海淀区各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海淀区教委直属单位及各学区管理中心。
二、成果参评要求
参评成果取得的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申请参评的成果至少需经过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成效,在海淀区或北京市范围内处于领先或先进水平。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必须满足不少于4年实践检验。成果在十三五期间已经获得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届评审。
三、成果申报数量
每个单位限报10项。(校内申报数如超出10项,学校要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选。)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电子版申报
(此前参加预审的老师也需要参加此次正式申报)
电子版内容:1.申报书(文件命名:申报书+申报人+成果名称)
2.成果报告(文件命名:成果报告+申报人+成果名称)
3.汇总表
(详细表格、内容和要求,请见附件)
电子版报送要求:压缩文件包发送至zhangxin@beijing101.com
截止日期:2021年2月25日
(二)第二阶段:纸质版申报
学校组织校内评审后,择优推选的10项。此10项成果需提交纸质材料。
成果申报纸质材料:申报书、成果报告、支撑材料和汇总表各1份。(注:支撑材料指成果主件,如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等,以及与成果相关的三项获奖证书、影响力的相关报道)
报送要求:上报材料用厚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每项成果限装一个档案袋,并将《成果申报书》的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袋内材料明细表(包括材料名称、数量)贴于档案袋背面。
纸质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学校收集后统一报送海淀教科院。

如有申报意向及疑问,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张欣老师。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北京一零一中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doc

附件2: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4: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成果报告.docx

附件5: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申报书填写说明.docx

附件6-海淀区“十三五”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审申报材料明细表.docx